成都市双流区棠湖小学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成都市双流区棠湖小学 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局《关于印发〈双流区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教函〔2017〕77号)精神,为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构建教育系统良好政治生态,打造风清气正环境,现就棠湖小学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区委和区纪委有关部署要求为指引,以实现标本兼治为根本目标,按照注重惩防衔接,健全制度机制,弘扬新风正气,筑牢拒腐防变、治腐预腐思想和制度防线的总体思路,坚持条块结合多元化组合式治理方式,充分发挥党组织主体作用,集中力量和时间综合施治,坚决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微腐败”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微腐败”长效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落细,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棠湖小学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顺榕 副组长:张永志、杨柳、郑祥 成员:徐捷、刘三春、余佳洁、秦忠秀、张帅、雷朝丽、张航、温文勤、付军、李艳丽 三、治理对象、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治理对象 全校党员干部及教职员工。 (二)治理内容及责任分工 以“7+X”内容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 1.严查惠民政策落实方面的“微腐败”问题。重点治理党员干部在教育资助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问题。 牵头科室:总务处 责任科室:学校各部门 2.严查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微腐败”问题。重点治理党员干部违规处置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 牵头科室:总务处 责任科室:学校各部门 3.严查工程建设领域的“微腐败”问题。重点治理在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中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为亲友揽工程打招呼、挪用公款、收受礼金、通过采购设施设备收取回扣以及规划与建设不相符、工程偷工减料等问题;在基层微小工程项目建设中进行利益交换、变相围标串标等问题。 牵头科室:纪检处 责任科室:总务处 4.严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治理干部队伍的精气神,狠刹在其位不谋其政、不敢担当、不愿作为、推诿扯皮、懒政庸政怠政以及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歪风邪气;工作作风漂浮、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履行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力;对待群众态度生冷、作风粗暴等问题。 牵头科室:行政办公室 责任科室:学校各部门 5.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问题。重点治理党员干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牵头科室:纪检处 责任科室:学校各部门 6.严查违反各类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原则的违规行为,严查违反各级优秀班主任、辅导员推荐上报的违规行为。重点治理教师乱收乱罚,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行为。 牵头科室:纪检处 责任单位:德育处 7.严查教师职称评定、岗位定级、各级各类优秀教师推荐上报。重点治理学校部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执法不公等问题。 牵头科室:纪检处 责任单位:学校各部门 8.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微腐败”问题。重点治理:一是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问题;二是违规办班收费问题;三是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不规范问题;四是治理小学择校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六是深化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牵头科室:纪检处 责任单位:学校各部门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自2017年5月下旬开始,2017年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5月下旬) 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治理重点、目标要求和具体时限,组织召开全校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推进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进行思想动员和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5月下旬至6月下旬) 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点评、自查互评、设立意见箱、走访干部群众、民意调查、公开举报电话、问题线索“清仓起底”等方式,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全面梳理排查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存在的“微腐败”问题。要注意围绕“服务对象关切点、干部群众关注点、工作持续改进点、违纪问题易发点”等重点,积极开展问作风、问诉求、问症结、问线索“四问”工作,广泛听取和征询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确保“微腐败”问题梳理排查不走形式、真实准确。各部门写一份自查报告,对照专项治理重点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全校党员干部及教职员工每人写一份自查报告,查摆自己在履职尽责、作风建设和遵章守纪方面的问题;分层召开一次点评会,对自查问题进行分析点评。 (三)整改落实(7月上旬至9月下旬) 各部门要深入分析自查自纠中梳理出的“微腐败”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建立问题动态管理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细化职责任务,倒排时间节点,逐项整改落实。要区分“微腐败”问题的不同性质,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对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报送问题线索,坚决严肃查处;对一般问题,要加强教育整顿;对隐患风险,要强化防控措施。 (四)重点检查(6月上旬至10月下旬) 学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各项要求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出现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学校纪检组将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问题,或问题整改不力、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的相关责任。 (五)建章立制(9月下旬至12月上旬) 在全面总结归纳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微腐败”问题的特点规律、表现形式、危害大小、产生原因等深层次因素,积极探索专项治理“微腐败”的新模式新方式新措施。着力构建治理“微腐败”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微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长效机制,明确政策界限,规范程序流程,从源头上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巡察监督 将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情况纳入学校巡察的重要内容。重点巡察发现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执法不公、乱收乱罚以及责任不落实、权力监督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教育管理缺失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强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细化职责任务,倒排时间节点,确保逐项整改到位。 (二)开展明查暗访 学校纪检组将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突击检查、错时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随机对各部门治理“微腐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切实发现问题,形成监督合力。 (三)坚决查处问题 健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突出执纪审查重点,下狠力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恶劣、有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惩戒追责,不搞下不为例,持续形成高压震慑,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势头。严肃执纪问责,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警示教育 充分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能,通过观看“微腐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教育警示党员干部遵章守纪。针对日常考察、巡察监督、信访举报等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通过民主生活会、交心谈心、函询约谈、诫勉警示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强化日常教育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建立“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治理”的治理“微腐败”机制,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五)注重社会宣传 通过网页、微信、微博及时转载市、区媒体重要稿件,集中宣传报道全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和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注重通报曝光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纪、以案明纪,达到查处一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震慑效应。及时总结报道专项治理的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李顺榕校长是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分类推动问题整改。 (二)细化完善措施。我校将紧密结合实际,围绕专项治理重点,组织开展深入调研,收集汇总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微腐败”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找准专项治理重点,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治方案,实实在在地解决好本单位存在的“微腐败”问题。 (三)搞好统筹结合。要按照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同频、协调同心、发力同步,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严把政策界限。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重在教育警示、促进整改,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治“已病”也防“未病”,既治“大病”也防“小病”。坚持标本兼治、惩防衔接,着重在形成长效制度机制上做文章,在创新治理模式上下功夫,在规范权力运行上见成效。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思想,既要严肃查处突出问题,也要鼓舞工作干劲,为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干部给予免责澄清。 成都市双流区棠湖小学 2017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