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五彩师路 > 党工护路 > 廉政建设 >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27 16:03 来源:张永志 点击: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文件

 

双教函〔201732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要求,结合当前全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需要,经研究,再一次在全区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

各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直接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严重违背学校办学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社会负面影响很大。各学校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的现实必须,作为全系统深入解决四风问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培育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着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充分明确开展专项治理的具体任务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全面把握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时间为20173月起至2017年底,分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集中治理、总结评估三个阶段。

(一)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73月至7月)

1.认真组织学习。各学校要迅速布置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及时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使广大教师进一步理解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认识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杜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2.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各学校要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的形式,周密排查有偿补课情况。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对参与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3.各学校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77月至2017年底)

1.全面检查。区教育局将成立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情况。将组织机关人员、行风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有关人士等组成的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深入了解有偿补课情况。

2.严肃查处。对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性的查处工作。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底)

2017年底开展专项治理总结评估,认真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四、认真落实开展专项治理的严格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科、办公室、督导办、监察室、中教科、小教科、学前科、职成科、财务科等科室相关人员组成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负责协调专项治理相关工作。中小学校长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落实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反对有偿补课行为,依法依规、果断有力、及时有效地处置有偿补课行为。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精心制订治理方案,认真部署治理工作,明确治理重点,通过治理有偿补课,使广大教师进一步赢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尊重和好评。

(二)加强教育宣传

各学校要认真宣传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并把宣传治理有偿补课作为常态,始终保持有利于治理的态势和氛围。要迅速将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传达到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要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要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淡泊名利、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

(三)加强机制建设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拒绝有偿补课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检查、惩处等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综合治理,力求从源头上加以根本解决。

严格考核。区教育局把治理有偿补课工作作为学校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民办学校年检的重要内容。各中小学校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制。

严格监督。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有偿补课监督体系。区教育局将公布治理有偿补课举报电话,经常化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督。

严格惩处。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严格问责。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区教育局设立有偿补课举报电话:

85811009(监察室)

85822749(组织人事科)

85822018(办公室)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7323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323日印发


ssss